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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行业资讯 > 常见问题 > 关于零申报的常见问题汇总
作者:深圳注册公司| 时间:2020-06-01 22:13| 浏览:1738
不论你是奋战在前线的公司员工,还是心怀壮志的创业者,亦或是运筹帷幄的企业老板,你的公司都会涉及工商财税的问题工商财税是每一位企业主都绕不过的一道“坎”,对财税的了解可以帮助企业制定符合发展需求的财税策划方案、抓住税收的每一个优惠点,降低企业各项成本,为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机制、完成财税目标带来强大的推动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当期未发生收入就做零申报?
问:公司刚刚开业,本月购买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份,进项税额8500元,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取得收入,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本月没有发生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简单办理了零申报,可能会因为未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造成公司损失。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8500元填入申报表,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2、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做零申报?
问: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就是给自己“挖坑”,万一第二年盈利便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度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这是违反政策规定的。
3、超出“经营范围”能开发票吗?
问:企业经营中,有时会发生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例如生产企业出租部分厂房、销售使用过的机器设备、转售电力、自来水等业务。那么,发生此类业务,是否能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答: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虽说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开具发票,但是也存在一定税务风险。由于在新系统开具发票时,必须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在一次交易中,买方、卖方、交易品名、类型都体现得非常清楚、准确,所以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时,存在引起税局关注的风险。
4、超出“经营范围”开票需要涉及变更吗?
问:超出经营范围想要开发票,要不要变更企业经营范围呢?
答: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临时性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开具发票。
经常性业务: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
5、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税收政策可以进行零申报吗?
问: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25000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你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以开票总金额/1.03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0.03算出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6、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叠加吗?
问:研发设备、仪器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能否叠加享受呢?
答: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且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当会计与税法折旧政策不同时,按照孰小原则选择折旧方法进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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