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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行业资讯 > 变更公司 > 分公司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
作者:深圳注册公司| 时间:2020-08-24 09:16| 浏览:2745
公司成长到一定规模,为了辐射周边城市,达到资源整合,拓宽经营渠道的目的,会选择成立一个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直接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的,只有一个负责人,在分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其负责人也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变更的,如何变更呢?
一、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总部在深圳,在深圳开分公司的,在深圳市场监管局网站提交资料;总部在外省,在深圳开分公司的,需要到分公司所在辖区的工商局现场办理;
2、审核;
3、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变更注意事项
1、分公司名字基本上是无需变更的,一般是总公司全面+深圳分公司,当出现地址跨区变更时分公司名字才会随之变更;
2、分公司变更应建立在总公司允许的条件下;
3、分公司不能通过变更地址的行式成为前海公司;
4、分公司变更需要总部对外发布通知。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可大可小,关系着分公司对外签章效力的问题,所以需要谨慎处理。在不熟系工商财税知识的情况下,交给分公司所在地区的代理公司全权负责分公司的变更事宜,无疑是最简单省事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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